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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開得起玩笑的人吧!

不管是同事要我穿「爆乳裝」,或是開著葷膻的玩笑
基本上,我不會太介意,笑一笑就算了
除了有時會造口業地冒出「看~什麼」的話語

我想我也是開不起玩笑的人吧!

特別是覺得自己遭受到非善意的玩笑攻擊
而且在抗議無效,還被重踩的情況之下
怒火上來時,我的口業也造得更多。

OK!我只是覺得玩笑,總該有個界線
所謂的界線,是在不傷害彼此的狀況下,找到一個點,在點上製造出一點「笑果」。
或許有時也遊走在一個灰色的地帶。

我也承認,我會跟人家開玩笑
愈是熟悉的人,我也會更勇敢地開玩笑。
(阿茶,您辛苦了。)

我也有著這麼一個無所謂的原則
一旦對方把我的話當真了,那麼我勢必說到做到
「請你吃飯」、「寄XX給你」、「下次去找你」
諸如此類,容易被當成社交禮貌的用語
對我來說,只要是從我嘴裡說出來或手指頭裡打出來的
我就會很認真的看待這個承諾。
(當然,對已分手的情人和不守承諾的損友說過的承諾會自動失效。)

玩笑可以當真,卻最忌開過火。

於是
我不開那種明知對方可能會存有自卑的點的玩笑
也沒必要在傷口上繼續灑鹽,或再刺上一刀、加踹一腳。
也不慫恿別人開那種損己又不利人的玩笑
(像是損害自己的信用與形象,卻也造成別人對己的信任感減損)

或許該這麼說
開玩笑,還是要看動機與分寸
只是每個人的標準都不同
卻每個人都喜歡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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