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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要能吵嘴,才是真正的天生一對嗎?」阿茶這麼問著我。她說著別人的網誌上說著像螢之光裡的部長和小螢,以及求婚大作戰裡的健和禮。
而那人的結論也這麼下著:「他說吵嘴當三餐飯吃,最後總是一起過著幸福的日子。」而且,「他說吵嘴就是能互相坦裎」。

茶問我這個問題,我決定要用這篇網誌來回答問題。

這麼說吧,我只能說情人之間的相處,「巧妙各有不同。」有些情侶明明在一起沒多久,卻像「大茂黑瓜」,好像一切都自然到不行;也有些人就愛當「歡喜冤家」,沒事吵個嘴,來測試彼此的生命力是否旺盛;當然還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嬌氣公主與自戀王子的角色扮演控,每次的相處都是為了要勇奪「金酸莓獎」做準備。

那麼回到正題,「男女之間要能吵嘴,才是真正的天生一對嗎?」
螢之光或求婚大作戰裡的男女主角,之所以要吵嘴,其實也是為了製造出男女主角個性上彼此之間的衝突點,或者是呈現出內心想望卻不敢伸手的矛盾情結,當然也是同時也帶給觀眾一點觀賞的樂趣。畢竟大家從各方面接收到的劇情愈來愈多的同時,閱聽口味也變得愈來愈重,不出奇致勝一點或不活潑搞笑一點,又怎麼能夠博得收視率呢?又怎麼能夠讓我們能夠不為他們的戀情掬一把淚而感動呢?

吵嘴的確是一種溝通,能夠坦裎地呈現出自己真實的想法,在你一言我一語之中,輕鬆對話、詼諧有趣,那真是兩小無猜、青梅竹馬的幸福。但卻也可能不小心踩中地雷,「轟」的一聲,一個丈二金剛摸不著頭、一個可能氣憤難平插著小人,咒罵著明明是最親愛的人卻拿著自己最在意的事情來刺傷自己。人不都是會習慣挑戰極限,不斷地測試對方的極限,劃定出一個安全行動的範圍,而這個範圍,通常也都可以不斷地被挑戰而擴大。雖說,雙方感情的累積,最速的方法是共同經歷一場挑戰、革命或災難,但一直在自己的戀情裡面加上一點小挑戰,久了有可能會產生「你又來了」、「為什麼總是重複著這樣的事情」而膩了。偶爾為之的吵嘴,是情趣;照三餐宵夜外加點心來的吵嘴,是精神虐待。更何況,不是每一個人都喜歡吵嘴這件事。(像我就是這樣子ccc)要是遇到一個不願吵嘴的一方,會不會變成是任性的公主和長不大的王子的戲碼呢?更何況,情到濃時,親嘴都來不及了,哪有時間吵嘴,就偶有爭執,也能很快的微笑,以一個吻封緘,對吧!

但我想「吵嘴是否能夠增進彼此的感情」這個問題並不是阿茶想要問的問題!「天生一對是否存在?」我猜想這才是奸詐的阿茶的題下之意吧!

若以此為討論,我腦袋中只想到太極的圖形,那太極二儀是如此完美的契合,卻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各自保有各自的空間,卻也沒忘為對方留一個位置。或許在我的想像之中,天生一對的情人,可以用任何的方式來增進彼此之間的感情。吵嘴是一種形於外、顯於色的稚真;而眼神的溝通,則是彼此用電磁波相互傳遞心意的方式。套一句朋友神妙的話語:「當遇到了,就知道了。」或是得道者說著:「悟,是無法言語的。」再者如馬斯洛Maslow所提及的高峰經驗,沒有親自體驗過、沒有放著膽子去冒險過,我們是不會知道對方是否與我們「天生一對」?

但我也不免想著這樣的問題:當我們在面對著那屬於遺失的肋骨、上帝的亞當或夏娃,或是遠古時與我們身相連不離的另一半時,或許在我們心中也會面臨著巨大的恐懼,不知道這如夢幻的幸踾,究竟是否就是我們的True Love,在我們把地板跺出一個凹陷、把直髮不停轉弄而成捲髮時,或許這個騎著白馬來的、或坐著南瓜馬車而來的傢伙早也琵琶別抱或早早被人給相中了。然後留在原地的,只會是一個說著遺憾、喊著殘念的人。當我們也能克服著這障礙時,我們才有可能開始與情人之間的關係,而那時,我們是否也只要專注在二人關係的經營上就行了,不管用任何的方法,只要能讓自己和對方共同認定的幸福方法。也或許,「天生一對」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問題。當你如愛自己般地愛著對方,真心體貼與關懷,或許彼此間有著些微的差異,那也會因為彼此的不在意而無事。

寫到這裡,我開始覺得與其討論「吵嘴」或「天生一對」的問題,還不如起而行地參加聯誼,好好地認識新朋友。好的姻緣雖非強求可得,但也要好好製造機會,免得到了下一個節慶來臨時,我們又開始籌組著「單身俱樂部」以消解著節慶背後無限的哀淒。唉~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問題依然還是老問題,難不成這太陽下就沒什麼新鮮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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