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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2011年開始,有好多個有記憶以來的「第一次」發生了。

1月19日 第一次背痛到無法擺平自己
不知道是我太認真工作,都忘記了要活動活動筋骨,趁著回家等紅綠燈的空檔拉拉筋,拉出了背部肌肉發炎,極痛苦地只能坐著睡。先前已經有網誌哀嚎過了,就不多述了。

2月1日 第一次談車禍理賠和第一筆理賠金
小年夜那一天的清晨,愛車鐵灰灰停在自家的停車位裡,結果被強搶車位的同社區住戶倒車撞壞了後視鏡和剎車把手,要不是那一天太忙,不然,我真的會用掉「第一次寫信去巿長信箱投訴公僕變惡僕」。不過後來,就變成了第一次與車主談理賠和索取了人生第一筆的理賠金。(那筆錢不多,花掉它覺得心理怪怪的,後來添了整數,捐給了機構做購地金。)

2月14日 第一次擦撞被人攔下來
雨綿綿的這一天,在路上發生了擦撞,當時正是人車洶湧的時候,看了後視鏡──「沒事」,又怕妨害交通,就走了。然後就被人給攔了下來,訓斥我一頓,說我沒停下來查看,而他的腳被我的車體給畫傷了。我除了道歉並表示有看後視鏡外,也很願意去治療傷口,結果對方大概看我小小一隻又是個女生,訓完了也就走了。

2月22日 好多個第一次
嗯,就是昨天。晚間10:30左右,終於感覺得餓了,決定煮麵當晚餐,順勢整理烘碗機裡的碗時,玻璃保鮮碗、塑膠碗和瓷碗各一就這麼掉下來,瓷碗直接砸中流理槽裡預備要清洗煮食的青菜堆,而保鮮碗似乎在半空中就因碰撞而碎了,碎片掉落的同時,也劃傷了我的左手。手背外側各有3個小傷口,而腕外側的位置則劃出了約1公分長、深0.2公分的傷口。我沒動,只是抬起手看一下傷口,看著它流血的速度,大概是表皮傷,而腕側的傷口,恰巧是直的,應該也沒劃到血管或筋之類的,手指頭依然靈活到可以在FB上哀嚎。

回到房間,翻出透氣膠,直接貼住傷口,想著要藉著膠帶的加壓,讓它先止住血(直接貼傷口,是錯誤的示範喔~)然後,開始收拾廚房的殘局。碎片四散,最遠的跑到飯廳去了。掃了地、又用吸塵器局部吸過地板,確保大大小小碎片初步是清理乾淨的。

然後,我猶豫了。一來是猶豫要不要先煮麵?肚子餓是大事情呢!二來是究竟要自己處理傷口,還是要去掛急診?!想著腕側的傷口可能會有組織增生的問題,反而留下大大的疤,就決定先放棄吃東西這件事,開始搜尋附近的醫院。

鄰近的佑○醫院說:「門診已經休息了,沒有急診。」我不想跑太遠,最後找到一家在板橋文化路上的中英醫院,設有外科和急診部門,算算距離,大概15分鐘車程,手腕還可以騎車。時間約10:50,我展開了第一次的急診室看診。

然後接下來,是第一次的傷口縫合、第一次打破傷風針,醫生說我的傷口可以申請保險理賠(縫了3針),11:30回到家後,在好心的虫爺諮詢之下,也將展開第一次的保險理賠。但這時候虫爺說了:「連坐救護車的錢也可以請保險公司付…」嗯,我少了一個「第一次」,但還是不要有這個經驗比較好。

接下來,還有第一次的拆線,希望也會有第一次成功使用美容膠帶,保護傷口儘可能不留疤之類的「第一次」。

寅哥在FB上說:「沒有看過這麼慘的第一次」。
我想:「也好,厄運快快來,然後快快走吧!」
這算是倒吃甘蔗,會漸入佳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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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後記一下

1. 這次的受傷,讓我很得意的是我沒有亂吼亂叫地驚訝:「碗掉下來,而我受傷了」的事情,一路安靜,而且流出的血,大概不超過10ml,止血得還算快,也沒沾到地板或衣服。
2. 去急診時,醫生縫線和護士打針,都沒有哀很大聲,就只是訥訥地說:「很痛」,還問了:「那我可以洗澡嗎?」這類的蠢話。
3. 回家後洗澡,為了避免弄濕傷口,戴了家事用的長手套,結果洗完澡後,我覺得自己變成了「橡膠人」,就是覺得身上有手套的橡膠味!(該是心理作祟吧!)
4. 受傷唯一的好處是可以不用做要碰水的事,就連拖地這件事,我親愛的姐姐都放我一馬。不過,也因為不用碰水,後來在煮東西吃時,也懶得切洗蔬菜,整根杏鮑菇丟下去煮的結果,就是不好吃!!(還是要照起工,按步來!)
5. 還有一個感想,就是身上要準備足夠的現金:昨天繳完卡費和電費,又買了畫展的票後,身上只剩下800元的現金,還蠻擔心不夠付急診的錢。但還是先去看診,盤算著就算錢不夠,還可以再附近提款機提錢。
6. 最後一個:過程中,我一直在觀察自己的反應和腦袋裡的念頭。得出來的結論是───我是個怪咖。

應該不會有待續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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