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女郎宣言
我實事求是,接受「男人與女人不同」的事實,並願意學習因應之道。
我能夠一個人過活,但我更願意接受婚姻、子女與美滿的愛情。
我願意寵愛自己,不會一心討他歡心而勉強自己。
我願意尊重自己,更願意讓他學會尊重我。
約會規則35條
規則1:做個「獨一無二」的女人
規則2:別先開口跟男人說話(別邀他共舞)
規則3:別盯著男人看或太多話
規則4:約會時,要求對方來接你,讓他付帳
規則5:不要打電話給對戶,並儘量少回他電話
規則6:先結束對話,掛斷電話
規則7:星期三之後就別接受對方的週末邀約
規則8:約會外的時間讓自己保持忙碌
規則9:頭三次約會要裝做不在乎
規則10:第4次約會後請確認他是朋友還是伴侶
規則11:一定要先結束約會
規則12:在你過生日或到了情人節時,如果對方不買浪漫禮物給你,就停止跟他約會。
規則13:一星期只能見對方一兩次
規則14:第一次約會時,最多只能給對方一個禮貌上的親吻
規則15:別急著上床
規則16:別教對方該怎麼做
規則17:讓對方來主導一切
規則18:別期待男人的改變或企圖改變他
規則19:別太快交心
規則20:要誠實,也要保持神秘
規則21:徵友廣告要儘量強調優點
規則22:別跟對方同居或將私人物品留在對方的住所
規則23:別跟已婚男士交往
規則24:慢慢帶對方融入你的家庭
規則25:練習、練習、再練習
規則26:即使你已訂婚或結婚了,你仍需要《約會規則》35條
規則27:繼續執行《約會規則》35條,即使你的父母和朋友都認為它荒誕無稽
規則28:中學生的「聰明」約會準則──青春痘很嚴重,要去看醫生;多出去與人交往,不要老關在家裡;喜歡他,就別當他的哥兒們…
規則29:大學生的「好好愛自己」約會準則──要用功讀書,也要裝扮自己;多參加課外活動;週末假曰不要留在家裡讀沙特的著作
規則30:下一個男人會更好!
規則31:別跟你的心理醫師討論《約會規則》35條
規則32:絕對不要違反《約會規則》35條
規則33:執行《約會規則》35條,你將永遠幸福!
規則34:愛那些愛你的男人
規則35:要隨和、好相處
以上摘錄自1999年出版之《約會女郎》The Rules II : more rules to love and love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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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不打算寫這樣的一個「讀後感」的。但看到朋友的感情總浮沈分合著,再加上與朋友討論著「感情」的問題,心念一轉還是這本書裡的所思所感給寫一寫吧!
那35條的約會規則,看起來很好笑。
就像我一開始看這本書時,也對裡面的內容嗤之以鼻,覺得這是一本太有趣的書。它教女生如何在感情的追尋裡玩著心機,用一種若即若離的態度,與追求者展開一種獵人與獵物的獵「心」遊戲。
規則,是一種技術,卻隱含著很重要的意義。
與朋友討論著關於感情的問題,提到共同朋友群裡一對大家都等著他們的喜帖的情侶近日傳出了分手的消息,原因是因為「沒有感覺了」。朋友說著無法相信也不能理解,明明二個人都規劃好了民國100年要結婚了,怎麼會因為「沒有感覺了」,就這麼結束了呢?
我懂得這的確是很詭異的,但當二個人在一起久了,距離拉近到同居的程度,朝夕相處、彼此照顧,是很甜蜜而幸福的。但也把未來婚姻生活的額度提早到戀愛時使用,是沒有不好,試婚仍有其功能存在,可以讓雙方能夠調適彼此的生活型態;但另一方面,其實也是讓雙方無所遁逃地赤裸呈現出原始的面貌,拆除掉所有朦朧美的面紗,彼此再也沒有神秘感、燭光晚餐的浪漫也打了折扣。就像那獎勵理論一樣,固定的增強模式,只有一開始會讓孩子表現出期待的行為,但時日一久,孩子也會覺得增強物再也不吸引他們了,那行為塑造的效果總是比不固定增強要來得差多了。
當獵物被眷養了,獵人就再也不會興致高昂地探險打獵了。
當感情再也不需要費心追求了,愛得再濃烈的情人也只是成了平淡得差點無法注意到的家人了。
當一個「規則女郎」,不論婚前、婚後,都帶著神秘的面紗,永遠都讓人對他保持著好奇與嚮往。
曾經面對著朋友起了爭執的感情,我說著「感情裡,誰愛得比較多,誰就會是輸家」,朋友感嘆著「為什麼感情總是這樣子」,我回答以「這不是在討論感情,而是在討論人性」,人性裡總有低賤黑暗的一面,對於那付出努力愈少的、愈容易得到的,愈是不會珍惜。
當然,「規則女郎」只是教著我們要「以靜制動」,讓有意願追求我們的人採取主動,我們則似被動地做著反應。我們不當獵人,我們要當獵物,而且是聰明而嬌弱的獵物,好滿足獵人打獵的刺激與想像。當男人採取行動、費盡苦心地追求著規則女郎時,我們可以肯定的知道這男人是愛你的,是會愛你勝過愛他自己的,聰明的規則女郎偶爾給他們的一點小小甜頭,就可以讓男人得到大大的滿足,而這個滿足可以持續很久。表面上看似是男人費了一番苦心後終於抱得美人歸,但事實上是我們放了餌、釣了個金龜婿回來。
這是一場權力爭奪戰,規則女郎只是取得愛情的發球權而已。
或許有人會猜想著「規則女郎」肯定是愛自己更甚於任何人,甚至在愛情裡,他也只想著要愛自己,才會選擇用這種若即若離的態度對待著追求他的人。的確,規則女郎是愛自己的,但並非是自私的愛自己而已。這樣一個規則,只是讓我們可以去篩選出哪一個人是真心喜歡而願意為我們而付出的,我們為願意為我們付出的人而付出,或許可以說是自私,但更貼切的說,我們更珍視我們的感情,不輕易虛擲在不愛我們的人身上。若真的有人中途放棄了或轉移了目標,那也不可惜,甚至該慶幸我們並未在那不夠愛我們的對方身上投注著我們的青春與感情。
茶對於我在「極不上道的問題」一文中所提到的規則女郎的內容後,跟我說著「這一定是一本很老的書,根本就不合現代女性的形象。」規則女郎的確是不符合現代女性的有主見、獨立、勇於追求的形象。但我們討論的是從希臘神話起就不曾改變的人性,我們掙取的是在愛情權力分配裡的贏家,現代女性的特質並不能讓我們在愛情裡贏得勝利。現代女性仍然渴望在某些日子裡收到代表愛意的玫瑰花,但男人們卻總覺得如此獨立自主的女性要的東西並不是那麼簡單容易,最後男人選擇的伴侶,仍然是可以讓他感覺被需要、努力追求的女人。
依然的,我還是推荐這本書給眾家女性們看,但我也覺得適合給男性來看。因為感情咩,總是一種角力戰,《約會規則》35條所提供的教戰守則,依然男女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