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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昨的貪嘴好吃
破了戒 放任自己買了鹹酥雞當夜宵
不美味 卻有一種犯罪的快感
遺忘了這不健康的滋味有多久了呢?

減重的計畫持續迄今
已顯見成果了
該變瘦的地方 不見了一小圈
不該變瘦的地方 依然沒見它縮小
而瘦不下來的地方 還在堅持著它的意念

只是這一時嘴饞
換來的代價竟是額上痘痘狂冒
夜半上火口乾舌燥

下次換一次不健康但更美味的鹹酥雞好嚕
這樣要長痘痘,至少心理平衡一些

那今天晚上還要不要吃宵夜呢?
水煎包應該是個不錯的選擇吧

後天,換別的口味好嚕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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