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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們來約會吧!

不要被「約會」二個字限制住了
並不是非得要單身男女或戀人才能使用「約會」這個詞語
即便是朋友如你如我,仍然有著約會的權利

所以,我們來約會吧!
Let's have a date.

****

從好久以前,我看到約會二個字
就覺得那好像是在搞曖昧或是有戀人的人才能使用的詞
但我們不也常常說:「我跟OOO有約耶!」
「有約」跟「有約會」應該是同樣的語詞吧!
只是我們精打細算地節省下了一個字的發音罷了。

所以不知道從哪一天開始
我就自做主張地把「約會」重新定義為:
「不管性別或身份,只要是二人以上有敲定時間或行程者,就算是約會。」
當然例外情況是:加班!

只是我這種次文化又非主流的認定
也只適用在我個人和幾個比較熟的朋友身上
對外,我還是很俗仔地跟著一般人的認知邏輯走
要不然哪一天我若是跟一個不太熟的朋友說:「走,我們週日來約會看電影吧!」
大概會把對方嚇到臉發青、心臟停止以致休克昏迷的狀況吧!

嗯~~藉題發揮一下好了。
我也覺得「情書」好像就非得寫給自己愛戀的人才行
男寫給女或女寫給男,當然開放社會下還有同性戀的存在

不例外地,我也重新定義了「情書」:
「只要是任何書寫下的文字,是帶有情感的成份在,它就叫做情書。」

想要收到情書嗎?
我很想耶!

就跟我想要約會一樣的想!!
















只是大家都不寫字了
就像大家都太體貼而不約我了。


其實,我假日都有空的!
(犠牲睡眠也要去約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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